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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到2002年在职民办教师有补助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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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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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 到 2002 年当过民办教师的,有没有补助不是全国统一的,得看你所在地区的政策,比如广东就有针对这类人群的生活困难补助,但得满足几个条件才行。 
首先得是广东户口,而且得是 1993 年 3 月 27 号之前就在当地公办中小学(包括幼儿园、学校里的学前班)当民办教师,并且得连续教满 1 年,或者满 2 个学期以上。另外,从教学岗位离开后,没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当成正式编制人员录用,也没被国有企业当成正式员工录用,这样的原民办教师才能申请。 
要是符合条件,补助金额是按之前任教的学期数累计算的,每 2 个学期算 1 年。如果总工作年限算下来多了 1 个学期,也按 1 年算。具体补多少分档次:工作满 30 年以上的,每个月补 900 元;满 20 到 29 年的,每个月 800 元;满 10 到 19 年的,每个月 700 元;要是只教了 1 到 9 年,补助标准就由广东各个市自己定了。

踏花游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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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到2002年当民办教师,有没有补助,关键看你是哪年离开岗位的。

很多地方的政策规定,只有在**2002年12月31日之前**已经离岗的原民办教师,才有可能领到教龄补助。比如山东,只要符合条件,每干一年,每月给20块钱。

如果你是2003年或之后才离岗的,那一般就不在补助范围了。

不过,各地政策不一样,有的地方可能有特殊规定。最靠谱的办法是,直接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县教育局或人社局问问,带上你的身份证明和当年当老师的相关材料,他们能给你说清楚你到底有没有资格领。